当我们走近上帝的话语时,我们应该想要遵守它。 然而,《旧约》中的一些律法在应用上却很有挑战性。 我们是否应该遵守这样的法律,对不可救药的孩子(出埃及记 21:18-21)、通奸者(利未记 20:10)和假教师(申命记 13:1-11)处以极刑? 在身上纹身有罪吗(利未记 19:28)? 我们可以穿亚麻和羊毛混合的衣服吗(申命记22:11)? 男人修剪胡须有错吗(利未记 19:27)?旧约中的一些律法已被明确废除,例如割礼(使徒行传 15;加拉太书 5:2-3)、饮食律法(马可福音 7:19;使徒行传 11:8-9;提摩太前书 4:3)和安息日(罗马书 14:1-5;歌罗西书 2:16)。 许多基督徒在处理旧约时非常不一致。 有些人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以下原则:如果《新约》没有特别改变某个命令,那么《旧约》的命令仍然有效。 因此,他们可以不必献祭或遵守饮食律法。 最常见的方法是试图将《旧约》分为道德律法、民事律法和礼仪律法。 遗憾的是,这并没有消除基督徒的主官选择性:对哪些旧约律法有义务遵守而哪些不需遵守;它只是试图对它们进行分类,分类并不能让选择性遵守显得合理。 当然,在教会时代之前,所有旧约律法都是强制性的。 由于 “道德律 “不是用红字书写的,因此解释者只能无望地辨别哪些律法属于这一类。 我们应该遵守全部律法、部分律法、不遵守律法,还是只遵守律法中能使人们更常来教会并捐献更多钱财的部分呢?旧约律法的统一性实际上只给我们留下了两个选择,要么接受全部律法,使自己顺服于它,要么把自己从律法中解放出来。 有趣的是,旧约与教会的关系问题正是使徒行传 15 章中第一次全教会聚会的主题。 正是在耶路撒冷的这次会议上,使徒和长老们澄清了旧约律法如何适用于教会。
耶路撒冷会议(使徒行传 15)
召开这次会议的原因是法利赛人的教导对教会产生了影响。 这种反常的教导说,人必须受割礼才能得救。 使徒行传 10-11 章的事件和彼得的见证证实了这一点,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开始信基督。
在早期教会的教导中,割礼是否是得救的必要条件这个问题从未有过疑问,有争议的是摩西律法对基督徒的作用。 问题在于摩西律法对基督徒的作用。一旦一个人信了基督,他们是否有义务遵守摩西律法,正如一些曾经是法利赛人的信徒所建议的那样(使徒行传 15:5)? 彼得给出了答案,雅各和长老们与保罗一起写给外邦教会的信也证实了这一点。 基督徒不需要受割礼和遵守摩西律法。
他们要禁戒私通、禁戒流血、禁戒被勒死的物、禁戒祭过偶像的物。 对于其中的每一项,新约的教导都明确指出了具体的义务。
私通是明确禁止的(哥林多前书 6:18;加拉太书 5:19;以弗所书 5:3 等)。 关于其他三条指令,《新约》教导我们,吃这些食物本身并不是有罪的。 耶稣宣布所有的食物都是洁净的(马可福音 7:19),彼得的异象(使徒行传 10-11)提供了额外的支持。保罗关于祭偶像之物的指示(哥林多前书 10:25-29)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公会来信的意图所需的信息。他们所关心的是外邦人不要冒犯犹太人(参见哥林多前书 10:32)。通奸在这里被特意提出来是因为外邦人在这方面的不道德背景,如果不特意提出来的话会增加外邦基督徒和犹太基督徒之间本来就有的隔阂。 其余列出的做法本质上并不是罪,但在犹太人的环境中会成为一种挑衅。
因此,我们看到新约教会并没有要求基督信徒遵守摩西律法,而是为了教会的合一在某些问题上对他们进行了指导。 耶路撒冷公会并没有站在法利赛派犹太人一边,他们认为必须指导人们遵守摩西律法。
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因为律法是赐给以色列人的,而不是赐给教会的
简单地说,当《圣经》使用 “以色列 “一词时,它指的是以色列;当《圣经》使用 “教会 “一词时,它指的是 “教会”。 虽然这一点看似显而易见,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接受,模糊这种区别可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要明白为什么基督徒不受摩西律法的约束,就必须理解上帝在教会时代的方式与他在以色列时代的方式是不同的。 然而,就像美国和英国有相似之处一样,美国和英国也有不同的法律。 美国的法律不适用于居住在英国的英国公民。 神对以色列人的律法不适用于教会,尽管教会时代的人和以色列人有许多共同的要求。
- 教会在时间上有别于以色列
耶稣在世上传道时曾说过教会是未来的(马太福音 16:18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 他还说圣灵降临是未来的事,使徒行传 1:5“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使徒行传 11:15-16”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这说明使徒行传 1:5 的应许已经实现。 使徒行传第 2 章记录了圣灵降临的洗礼,保罗后来解释说,圣灵的洗礼使人进入基督的身体(哥林多前书 12:13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也就是教会(歌罗西书 1:18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从这些证据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教会在使徒行传第二章中的五旬节之前并不存在。
以弗所书 2:19-22 说到基督复活和升天后,与使徒和新约先知一起建立了教会的基石。 此外,根据《帖撒罗尼迦前书》4:16-18,只有教会才会在被提时被交给基督。 帖撒罗尼迦前书》4:16 谈到死人复活时,描述他们是 “在基督里”,这是一个独特的短语,与教会同义,与以色列无关。 旧约中神的子民将在基督再来时复活(但以理书 12:2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
- 教会在引文中有别于以色列
在教会建立之后,以色列被称为有别于外邦人(使徒行传 3:12;4:8-10;5:21-35 和 21:28)。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10:32 中写道:”不要得罪犹太人,也不要得罪希利尼人和神的教会”,并为他们的得救祷告(罗马书 10:1)时,都提到以色列是一个独特的群体。
在教会时代信主的犹太人与信主的非犹太人合而为一,成为教会,在教会中犹太人与外邦人没有区别(以弗所书 2:11-23;歌罗西书 3:11)。 这进一步说明了为什么摩西律法不再适用于教会时代,因为教会不是律法的对象。 基督徒没有义务遵守摩西律法的最根本原因是,律法是赐给以色列民族的,而不是赐给教会的。 旧约》的律法是管理犹太民族的;《新约》是写给教会的,是管理我们的。
- 教会的命令与以色列的不同
某些命令是赐给教会的,而不是赐给以色列的,特别是教会的礼仪:主的晚餐和洗礼。 这些命令只赐给教会,就像割礼等某些命令没有赐给教会一样。 虽然旧约中的许多律法在新约中都有重复,但有些律法并没有重复。 十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中九条诫命在新约中得到了重申,但守安息日为圣的诫命却没有,而是给予了自由(参见罗马书 14:1-5;歌罗西书 2:16)。
教会和以色列的义务有一些明显的不同,这表明給它们的命令并不完全相同
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因为基督是律法的终结,使一切相信的人(罗马书 10:4)
罗马书 10:4 直接告诉我们:”基督是律法的终结,使一切相信的人为义”。 这句话的上下文是摩西律法,限定词是所有信徒。 “终结 “一词可译为 “目标”,但有完成的意思。 因此,律法在信徒身上的应用已经结束,因为它在基督里达到了目的。律法在基督里达到了目的,或者换句话说,在基督里结束了,因为基督已经完美地成就了律法(马太福音 5:17;希伯来书 4:15)。 作为基督徒,基督的义归于我们(哥林多后书 5:21;参看罗马书 4),基督完美地履行了律法,归于我们的帐上。 律法结束了,或者换句话说,在基督里完成了,但只有相信的人才能在律法的公义的成就上有份。
上帝的子民在生活中不再受摩西律法特定规范的指导,因为基督制定了他的律法,即基督的律法(罗马书 8:2;哥林多前书 9:21;加拉太书 6:2;雅各书 1:25;2:8,12)。 基督的律法就是基督颁布的爱邻舍如同自己的律法(约翰福音 13:35;参见马太福音 22:39),雅各书 2:8 将其称为 “至尊的律法”。 爱邻舍的人就成全了律法,因为旧约的所有命令都在律法中得到了概括,因为爱不会亏待邻舍(罗马书 13:8-10)。 爱的应用,即基督的律法,就是《新约》。
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因为他们已经向律法死了(罗马书 7:1-6)。
罗马书 7:1-6 将婚姻与旧约律法作了比较。 只要一个人活着,律法就对他有管辖权(7:1)。 任何活着的人都不能说他不再有遵守律法的义务。 在婚姻中,婚姻关系一直持续到一方死亡。 在婚姻中,婚姻的纽带一直持续到一方死亡为止,一旦死亡,就没有进一步的婚姻义务了。 罗马书 7:2-3 用这个例子来说明我们与律法的关系。 如果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哥林多后书 5:14-15;歌罗西书 2:20;3:3),那么我们对律法的义务也就结束了。《加拉太书》2:19-20 呼应了这一真理,即我们与基督同死也使我们与律法同死。 这解释了为什么律法没有被废除或废止(马太福音 5:17-19)。 我们与基督同死,就从律法中释放出来了(罗马书 7:6)。 律法仍然存在,但对基督徒来说,基督已经成全了律法。 所有信徒都已与基督同死,从律法中释放出来,不再受律法的约束。 在基督里,祂的义已经归到我们身上(哥林多后书 5:21),因此律法已经成就。 罗7: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
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因为有了新约(哥林多后书 3:1-11)
以主的晚餐(路加福音 22:20)为代表的新约取代了以安息日(出埃及记 31:12-17)为代表的旧约。 哥林多后书第三章将基督所立的新约与摩西所立的旧约作了对比,表明我们现在是新约的仆人(3:6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 第一个对比是 “字句 “与 “精意 “的对比。 字句指的是摩西的律法,而精意指的是内住的圣灵。 对比的内容包括:位置是在我们的心里而不是石板上;结果是生命而不是死亡(3:3,6)。 第二个对比,死亡(3:7)和定罪(3:8)的事工与圣灵荣耀的事工形成了对比。 旧约的事工有一些荣耀,但都消逝了,而新约的事工则充满了远远超过旧约的荣耀(3:9-11)。
值得注意的是,摩西的属死的执事特别提到是刻在石头上的字(3:7),被称为 “石板”(3:3)。 这显然是指摩西律法的核心–十诫。 哥林多后书 3:7-11 清楚地教导我们,十诫是 “死亡的事奉”,已经 “消失了”(3:11)。 我们不再是字句的仆人,而是圣灵的仆人,是新约的仆人(3:6)。摩西的律法,包括十诫,已经被取代。 十诫中的九诫在新约中得到了重申,唯一的例外是守安息日为圣的诫命。 哥林多后书第三章允许我们根据新约来理解十诫。它们与摩西律法的其他部分一样,都已被全部废除,不再对教会有约束力。 对教会有约束力的是基督的律法,也就是新约中所教导的爱的律法。 新约》构成了教会时代信徒的行为准则,其中一些与摩西律法的要求相同
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因为祭司的职分已经改变(希伯来书 7:12)。
希伯来书 7:12 告诉我们,当祭司的职分改变时,律法也必须改变。 根据希伯来书 7:11,祭司职位的改变是指利未人的祭司职位已改变,人们是在这个基础上接受律法的。 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希伯来书 2:17;3:1;4:14;6:20),因此律法也必须改变,因为基督来自犹大支派,而不是利未支派,所以没有资格成为律法规定的祭司。如果律法和祭司的身份对信徒来说仍然存在,那么基督就没有资格作为我们的祭司中保(提摩太前书 1:5)。我们能够通过基督,我们的大祭司祷告(希伯来书 4:14-16),因为祭司的身份和律法已经改变。 在基督里,第一个约,即摩西律法,已被新约所取代(希伯来书 8:7-9),第一个约已被拿走,以便第二个约可以存在(希伯来书 10:9)。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因为保罗教导说他不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书 9:19-23)。如果保罗在摩西律法之下,他怎么能成为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呢? 他特别指出,他成为犹太人是为了赢得犹太人,而成为没有律法的人是为了赢得外邦人。 如果摩西律法适用于他,那么保罗就无法澄清他 “不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书 9:20),他也无法抛开摩西律法去赢得那些没有律法的人。 他在《加拉太书》5:18 中对基督徒做了同样的陈述,他说:”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了。”《加拉太书》3:23-26 表明我们不在律法之下,因为律法的目的是引导犹太人归向基督。 一旦律法通过表明我们的罪来引导我们归向基督的目的达到了,我们就不再在作为导师的律法之下了。
此外,保罗还解释了他不在律法之下的原因: 他 “不是没有神的律法,乃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9:21)。 基督的律法和摩西的律法都包括 “上帝的律法 “或上帝的道德律法,即上帝品格的本质。 上帝的律法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因为这就是上帝。 例如,亚当和夏娃吃园中树上的果子本质上并非不道德,但这违反了上帝对他们的指示。 建造方舟并不一定是义的,但这是上帝对诺亚的命令。 饮食律法并不是上帝道德律法的一部分,但在摩西律法下违反这些律法是有罪的。洗礼也不是上帝道德特征的一部分,否则它在任何时代都是必要的。 除了道德律法之外,上帝还颁布了一些不同的律法来指导教会。 上帝的品格不会改变,违背祂本性的事永远都是错的。 这就回答了关于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的教导摒弃了道德,是反律法主义(”违背律法”)的指控。 上帝的道德律法是恒久不变的,因为它既包含在旧约中,也包含在新约中。然而,这种以上帝的品格为基础的道德律法并没有和“上帝的话语“特别区分开来,因为就像旧约中的以色列人一样,教会对新约中的所有教导都负有责任。
旧约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作用
所有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后书 3:16),即使它并不直接适用于我们。 神的许多话语都充满了神通过个人作工的具体方式,这些方式今天不会再重复,但却为我们提供了指导和鼓励。 哥林多前书 10:1-12 表明了旧约的价值,它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使我们不会陷入同样的诱惑,贪恋邪恶的事物。 由于上帝的律法和祂子民的悖逆,我们应该小心谨慎,以免陷入同样的境地。 旧约》中的经文教导我们要怀着盼望坚持下去(罗马书 15:4)。 我们还可以从《旧约》的智慧书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如《诗篇》和《箴言》,其中充满了如何在当今时代理智生活的教导。 对于未信者来说,律法是通往基督的导师(加拉太书 3:23-24)。 对于那些在律法约束下的人来说,律法是通往基督的指南。 对于今天信奉律法的犹太人来说,律法也有同样的作用,使他们明白基督的实质,而不仅仅是未来的影子(参歌罗西书 2:16-17)。 最后,我们可以从《旧约全书》中了解到许多关于上帝品格的信息。我们可以从律法书和《旧约全书》中看到许多关于上帝的信息,以及他的价值观。 虽然在新约中,上帝在基督里得到了更清晰的启示(歌罗西书 2:17;希伯来书 10:1),但旧约中对上帝的启示仍然准确且有益(提摩太后书 3:16-17)。
养育子女的比喻《新约》有时会用父母与子女的比喻来说明上帝是如何侍奉人类的(马太福音 7:9-11;希伯来书 12:5-10)。 父母教导子女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根据子女的成熟程度制定不同的家规。 随着孩子的成长,新的指令会出现,而其他指令则会被删除。 因此,根据孩子的成熟程度来改变行为准则并不矛盾,而是众望所归。 上帝希望他的子民成熟,这不仅是个人的愿望,也是集体的愿望。 因此,上帝的子民现在有了基督的灵,现在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 混淆上帝对基督徒的要求不仅会影响我们在生活中对上帝话语的应用,还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使他人也陷入混乱。 虽然所有的圣经都是上帝赐给我们的,都是上帝的启示,都是有益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圣经都能让每个人直接应用。 上帝对以色列人的命令必须这样理解,而不能照搬到教会中来。 试图这样做的人必然会前后矛盾。 那些误认为摩西律法的内容是今天基督信徒必须遵守的基督徒,用使徒行传 15:10 中彼得的话来说,就是 “将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加在门徒的颈项上,叫他们受神的试验”。